各类规范对电气设备的IP防护等级均有要求,本次对各类要求进行汇总。

01
防护等级含义解读
GB/T 4208-2017/IEC 60529:2013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02
相关规范要求汇总
1、《建筑电气与智能化通用规范》 GB 55024-2022(强条)
4.5.3条:室外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埋地灯具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水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8。
2、《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2013
第3.3.4条:
4 多尘埃的场所,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X的灯具;
5 在室外的场所,应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的灯具;
3、《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GB 51348-2019
9.7.1 本节可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外安装的交流充电桩,安装在室外的充电桩的防水防尘等级不应低于IP65。
13.6.5-5 装设在地面上的疏散标志灯,应防止被重物或受外力损坏,其防水、防水性能应达到IP67的防护等级要求。地面标志灯不应采用内置蓄电池灯具。
9.8.5 擦窗机的电气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屋顶行走台车的室外供电插座应每隔10m~15m设置一个,其防护等级应满足IP65及以上,且安装高度宜设置在距屋面0.5m及以上;
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 51309-2018
第3.2.1-7条: 灯具及其连接附件的防护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室外或地面上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7;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内设置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3)B型灯具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4。
第3.3.7-1 应急照明配电箱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2)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第3.3.8-1 集中电源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3)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第3.4.1 应急照明控制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在隧道场所、潮湿场所,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的产品;在电气竖井内,应选择防护等级不低于IP33的产品。
4.3.14 在地面上、多尘或潮湿场所,接线盒和导线的接头应做防腐蚀和防潮处理;具有IP防护等级要求的系统部件,其线路中接线盒应达到与系统部件相同的IP防护等级要求。
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 17945-2010
5.1 系统的各个组成部分应有防护等级要求,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30要求;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的要求。
5.2 安装在室内地面的消防应急灯具(以下简称灯具)外壳防护等级不应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54,安装在室外地面的灯具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GB 4208—2008规定的IP67,且应符合其标称的防护等级。
6.15.1 系统内各设备的外部软缆和软线通过硬质材料电缆入口应有光滑的圆边,圆边的最小半径应大于0.5mm;电缆入口应适合于导线管(或电缆、软线)的保护套的引入,使芯线完全得到保护,并且当导线管(或电缆、软线)安装完成后,电缆入口的防尘或防水保护应与灯具的防护等级相同。
6、《消防员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6465-2021
5.3.1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井道内最高层站以下且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不超过1m的电气设备,以及设置在轿顶上、轿厢外壁的电气设备,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和防淋水,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T4208规定的IPX3,并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井道内最高层站以下的电气设备,如果其距设有层门的任一井道壁超过1m,应设计成能防滴水,其外壳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T4208规定的IPX1,并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5.3.2 设置在消防员电梯底坑地面以上1m以内的所有电气设备,防护等级应至少为GB/T4208规定的IP67。插座和最低的井道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之上至少0.50m处,并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注:底坑内最高允许水位是通过协商确定的,假定不大于0.5m。
5.11.2 轿厢控制装置、轿厢内的位置指示器、消防员入口层的位置指示器以及消防员电梯开关,应至少具有GB/T4208规定的IPX3等级的防护。
消防员入口层之外的所有层站控制装置和层站指示器,应至少具有GB/T4208规定的IPX3等级的防护,除非这些装置在消防员电梯开关处于位置“1”时通过电气方式被断开。
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2014
5.1.1条7款:爆炸性环境内设置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GB3836.1的有关规定。
GB3836.1-2021.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54-2011
4.2.5 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2X时,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通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4.2.6 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栏或外护物,遮栏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4.3.7 配电室的门、窗关闭应密合;与室外相通的洞、通风孔应设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的网罩,其防护等级不宜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3X级,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尚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
此本规范多处提到"IP××B级或IP2×级”,不再一一抄写。
成套开关设备的防护等级见《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第1部分:总则》GB/T 7251.1-2013的8.2节。(与低规类似)
9、《消防设施通用规范》 GB 55036-2023(强条)
3.0.12 消防水泵控制柜应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或消防水泵房内,其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泵控制柜位于消防水泵控制室内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0;位于消防水泵房内时,其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10、《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 50898-2013
3.5.4-5 水泵控制柜(盘)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4。
4.3.5-3 做控制柜的上下进出线口时,不应破坏控制柜的防护等级。
11、《消防泵》 GB 6245-2006
9.7.2 控制柜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2X级。
1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 50116-2013
12.1.11 隧道内设置的消防设备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65。
13、《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 GB 26851-2011
4.9 室外型火灾声和/或光报警器的外壳防护等级应达到GB4208规定的IP33的要求。
14、《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 GB 50229-2019
7.13.8 运煤系统内的火灾探测器及相关连接件的IP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55。
15、《旋转电机整体结构的防护等级(IP代码) 分级》 GB/T4942.1-2006
电机的防护等级看此本规范。等同采用IEC 60034-5:2000。
因IEC 60034-5最近更新为2020版,估计GB/T 4942.1 也会相应更新。
文章来源:精细化工电气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