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2025-09-16 250
核心提示:电气运行管理规定(一)第一章目的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检修工作,保障电气设备正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一)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规范电气设备设施的使用、检修工作,保障电气设备正常、可靠运行,避免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检修管理。

第三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第四章  

第四条 生产部是公司全部供电、电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部门。

(一)负责编制公司电气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技术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保养及各类检修的管理。

(三)负责电气设备技术改造的计划、实施、验收、投入运行及运行效果的总结。

(四)负责电气设备备品配件采购计划的管理。

(五)负责组织电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六)负责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台帐。负责进厂区电力线路及设备设施的管理,如有问题及时联系供电部门给予解决。

第六条 各部门负责所属现场电气设备的运行监控及卫生,发现设备问题及时汇报生产部。

第七条 企安全环保部负责电气设备设施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五章 运行管理一般要求

第八条 电气设备完好、运行可靠、各种台帐资料设备(包括技术档案、设备说明书)齐全、运行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齐全、各种继电保护灵敏可靠、电气设备外壳接地良好,安全无隐患,电气备件库存合理。

(一)电气设备主要技术性能达到各设备的国家标准;运行状态良好。

(二)各种控制、指示装置运行正常、操作灵敏可靠;现场有急停装置。

(三)高、低压配电柜、控制柜、变频柜无过热、无异响、无松动。

(四)高、低压电机轴承运行良好,润滑良好,并有润滑记录。

(五)高、低压电缆无发热,无异响,绝缘良好。

(六)电气设备备件的合理库存台帐明细清楚。

(七)适时针对电气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

第六章 高、低压配电室电气运行管理

第九条 总降配电室应有供电系统图,系统图注明变配电室位置、架空线路和地下电缆走向、编号、规格和敷设方式等。

第十条 各高、低压配电室及发电机室应有平面布置图、接地网络图。

第十一条 配电室主要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要有绝缘强度、继电保护、接地电阻的实验报告和测试数据。

第十二条 总降配电室必须配备安全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靴、高压验电笔、接地线等),并定期做好安全工具的检验工作,及时贴好检验合格证,并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配电室位置不应在危险源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不应低洼,现场无漏雨、无积水。

第十四条 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地面干净,窗户明亮。

第十五条 高、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大于等于1米、厚度为10mm的橡胶绝缘垫,距离柜体0.5米画有黄色警示线,配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应有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第十六条 配电室应门窗齐全,用于通风的孔洞或窗户应装设金属网孔小于10mm×10mm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口边缘墙上设置配电室名称及警示标志。配电室面积超过6m²的应设置2个门,门应向外开且高压间向低压间开,相邻配电间门应双向开,门应为非燃或难燃材料制作的实体门;门上应设置安全出口标志、应急照明。

第十七条 配电室应设有烟雾火警信号装置、集中监视和显示的防控信号中心,门口应设档鼠板,挡鼠板应为非可燃材料制作,高度不低于400mm,应为可拆卸式。配电室隔间电缆沟用防火材料封堵。电缆穿线孔等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第十八条 配电室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有效。如安全遮栏等。

第十九条 配电室作业人员(电工)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除专职电气作业人员、上级主管人员及相关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因工作联系需进入必须电气人员同意,并应有电工跟随、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长时间逗留。进入总降变电站外来及办理停送电工作票人员要进行登记。

第二十条 不得在电力室内做与工作不相符的事情,相关人员出电力室后,应随手将门锁好。

第二十一条 生产部应定期对配电室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责任人员进行批评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消除,保障安全使用。

第二十三条 如有紧急停电等突发事件发生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随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 配电设备的停送电严格实行挂牌上锁制度、挂牌上锁操作程序由值班电工操作并做好值班记录。

第二十五条 配电室的日常巡检要求

(一)配电室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检,在夏季高温季节和负荷高峰时段应开启配电室空调降温,对配电室重点部位增加巡检次数。

(二)巡检主要内容:

1.各仪表、信号装置的指示是否正常。

2.导线、开关、接触器、接线端子等有无过热及打火现象。

3.配电室电缆是否过热,配电室有无焦糊异味。

4.电气设备的工作噪音有无明显增加和有无异常声音。

5.对配电装置与仪表表面进行清洁,每周对配电室内外环境进行清扫。

6.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三)每年汛期和冬季来临之前,应对配电室的配电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主要内容为:

1.电缆沟进户桥架的密封情况。

2.门窗密封情况,做好防雨、防风、防尘工作。

3.有无小动物钻入配电室的通道、孔洞等。

4.地势较低的配电室,室外雨水或雪水有无倒灌的可能。

5.配电室有无漏水的情况。

(四)应定期对配电室进行检修,时间应安排在不影响办公及生产的情况下,并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汇报检修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检查配电柜开关、接触器触点的使用情况,必要时修复或更换。

2.检查配电柜母排连接情况,紧固接线端子与导线接头,如过热氧化严重时必须修复。

3.检查配电柜导线、电缆,特别是电缆出入柜体孔处的绝缘是否完好,并用耐火材料封堵。

4.检查配电室接地装置是否良好。定时做好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做好数据记录。

第七章 电气安全用具的运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 电气安全用具存放指定场所,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对号入座”,做到存取方便,存放场所要干净,通风良好,无任何杂物堆放。

第二十七条 绝缘手套、绝缘靴等橡胶制品的用具,不可与油类的油脂相接触,存放环境不可过冷或过热。也不可与锐器和铁丝等放在一起;使用中防止受潮或损伤。

第二十八条 绝缘棒应放在架子上,验电笔使用后应放在皮匣内,并放于干燥处。

第二十九条 对绝缘手套、绝缘靴等不许有外伤、裂纹、气泡或毛刺等。发现有问题应及时更换。如果绝缘手套遭受表面损伤或已经受潮,应及时进行处理或干燥,并在试验合格后放可继续使用。

第三十条 任何情况下,安全用具均不可以作他用,对安全用具应定期送有试验资质的单位进行试验,各试验项目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十一条 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应进行分类和统一编号,并做好台帐,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

第三十二条 安全用具使用前应做好外观检查,使用完后应擦拭干净,放回原来的编号位置。

第三十三条 检测不合格的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第八章 电机运行管理

第三十四条 生产部应建立相应的在用、备用电机分类管理台帐。

第三十五条 设备在用电机、备用的各类电机,包括库存和已出库现场存放的电动机,凡是作为运行设备的备用电机均纳入备用电机集中管理范围。

第三十六条 新投产的工艺装置或电机报废更新都必须选用节能型电机,容量与负载匹配,不准选用国家公布的淘汰电机,所选的电机要满足环境的要求。

第三十七条 选用的电机附属控制装置,应符合该电机的各种特性,并考虑使用环境及工艺特点。为保护电机在各种故障情况下迅速脱离电源,缩小故障范围,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电机装设相应的保护装置。

第三十八条 电机应根据使用性质及安装场合,分别设置控制与测量、操作与联锁装置。

第三十九条 轴承采用集中润滑的电动机,应该有润滑油停送信号,或设置一个当润滑油停送时,能切断电动机电源的联锁装置。

第四十条 低速大型电动机为防止起动时烧瓦故障,应采用静压油系统。

第四十一条 大型电动机的轴承座应按要求做好绝缘,轴瓦内侧的大轴做好接地装置,以防产生轴电流损坏轴承(或轴瓦)轴位。

第四十二条 应根据电机在工艺流程中的重要程度及台数多少,储备一定数量的整台备用电机及部件(定子、转子、磁极、轴瓦轴承、电刷及备用绕组等)。

备用电机和绕组应妥善保管,防止变形或受潮,全部备品备件应存放于仓库之中,按规定数量随时补充。

第四十三条 所有电机应按要求填写电机卡片,大、中型电机应建立档案资料(220kw及以上),资料内容应包括:

(一)电机原始技术资料。

(三)电机运行技术资料。

(四)高压电动机保护装置及二次回路系统图。

(五)电机缺陷及检查记录。

(六)电机试验及绝缘分析记录。

(七)电机检修、强化改造记录。

(八)重大事故记录。

第四十四条 电机的报废标准,一般的原则规定:

(一)电机的使用年限已超过电机的使用寿命(一般使用寿命为20年)。

(二)电机的绝缘已严重老化,且定、转子铁芯锈蚀严重,无修复、使用价值。

(三)电机的结构属于高能耗型,属国家淘汰产品,性能不良,不能满足工艺要求。

(四)电机的主体结构变形严重,有裂纹,缺损无法修复者。

(五)电机的设计、制造工艺带来的先天不足,电机严重发热,震动、主结构件松动断裂,不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者。

(六)除上述条件外,可参照固定资产报废标准确定。电机报废时要有实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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